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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助存包柜里丢了东西谁来赔
作者:杜谦   发布时间:2011-03-21 15:56:09


    问:今天我在家乐福超市购物,把包寄存在了自助存包柜里,我买完东西出来拿包,发现包丢了,损失了1000多元,我能要求超市赔偿我的损失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当顾客的财物被盗时,首先应当判断该种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那么保管人一切因自己过失(包括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而使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无偿的,保管人则只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保管物造成毁损、灭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你在该超市自助存包属于无偿保管,如果超市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你是不能要求超市赔偿你的损失。

    (作者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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