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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执行工作找准“突破口”
发布时间:2011-03-22 10:05: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莹)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自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坚持“三个至上”,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胆探索执行工作新的方式方法,使该院的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的循环轨道。
该院着力推行执行案件进度报告制,要求每位执行干警做到分权、分段,全面落实财产的查控措施和案件的执行措施。为了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件案件执行到位,针对重点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该院通过建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之间的衔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的联系,广泛发展执行联络机制,有力的破解了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 该院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或典型案件的通报机制。通过适时处理干预执行案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了执行纪律、减少了执行障碍,杜绝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并实现了结案率上升、涉执行信访大幅下降的目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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