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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陪唱贪财 见机行窃被判刑
作者:李 敏   发布时间:2011-03-23 14:19:36


    近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贪财的歌厅陪唱小姐严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0年9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严菲在南县南洲镇世纪城一歌厅陪客人唱歌时,发现客人朱强放置在包厢内的皮包内有大量现金,遂起盗窃之心。于是,趁客人朱强上洗手间之机,将其包内现金7000元盗得后迅速逃离现场。所得账款被其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严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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