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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情感动民心 子还父债了结恩怨
发布时间:2011-03-25 08:51:14


当事人韩某向执行庭法官致送锦旗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华 胡晓瑜 刘安峰)   3月23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汉手持锦旗来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二庭庭长刘安峰为其解决了一起长达八年之久的借贷纠纷。至此,其申请执行的33000元款项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人韩某与被执行人白某曾经是多年的朋友。2004年4月,白某借韩某28000元用于生意经营,并打了欠条。没想到生意赔得血本无归,只剩下了四间住宅,再无能力还债。于是,韩某将白某诉至太康法院。

    2007年12月,判决书生效后,韩某申请法院执行。由于没有查询到白某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便从思想上做说服工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白某在三年之内将本息偿还完毕。2010年9月,白某偿还了韩某20000元后生病住院。韩某眼看调解协议履行无望,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010年10月,太康法院执行庭法官再次找到白某,督促其履行协议。法官多次展开说服工作,白某的儿子被其执着感动,主动表示愿意替父还债,并当场将10000元还给韩某。在法官面前,双方又一次达成协议:白某的儿子承诺在2011年3月底之前清偿剩余欠款。白某的儿子如约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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