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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被拒生恨意 邀人报复均获刑
作者:张献文 周宏荣 发布时间:2011-03-28 14:34:30
近日,湖南省安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目无法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案件,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志飞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熊阳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被告人曾贤拘役6个月。
2010年9月19日晚10时许,被告人潘志飞来到安乡县深柳镇“华方网吧”,欲进入正在上网的杜凯所在的包厢内时被拒绝,潘志飞因此怀恨在心。随后潘志飞邀集被告人熊阳、同案人贺国强(另案处理)等人,熊阳又邀集被告人曾贤及熊阳的朋友赵三、刘颜冰(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于次日凌晨1时许一同窜至“华方网吧”。潘志飞在网吧的墙角处提拿一灭火器罐后,首先冲入杜凯所在的包厢,将灭火器罐砸向杜的头部,致其头破出血后,又与紧随其后冲进包厢里的熊阳、贺国强、曾贤用脚踩踏杜凯,尔后被告人、同案人一伙逃离作案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杜凯的伤势为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系轻伤。 2010年11月26日,被告人熊阳的家属与被害人杜凯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熊阳的母亲替其一次性赔偿杜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10000元。(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湖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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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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