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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法官巧调解 多年土地转让恩怨一朝清
发布时间:2011-03-28 15:51: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感谢法官的热情帮助,让我们两家人的恩怨得到了彻底化解。”说话时田成与张言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原来田成与张言是邻居,因转让土地两人发生纠纷,随着矛盾的不断升级,双方的积怨也越来越深,以至于成了冤家对头。近日,经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田成与张言终于和好如初。

    转让土地起纠纷

    2007年3月1日,巫山县铜鼓镇铜鼓村3组村民张言以1.7万元的价格将其0.4亩承包土地转让给田成长期使用。当时由村会计执笔拟定协议,张言、田成及该村村主任均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有证人17人。协议签订当日田成将转让费支付给张言。半个月后,张言认为价格过低,要求田成返还土地。田成不同意,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张言又数次以土地不能买卖为由到其所在地镇政府上访,要求解除该协议,经政府调解也未达成共识。

    2009年7月7日,张言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返还土地的诉讼,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该土地转让协议有效。张言不服,遂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原判。此后,张言多次到巫山县政府、妇联、国土等进行上访无果。

    双方矛盾再升级

    面对法院土地转让协议有效的判决,张言内心仍然不服,于是就在转让的土地上种上了蔬菜。

    2010年7月12日,田成准备在这块转让的土地上建房,铲除了张言在上面所种的菜,于是双方发生吵闹甚至扭打。扭打中,张言与田成的妻子刘玉均不同程度受伤。张言的牙齿被打掉两颗。刘玉与张言住院各花去医疗等费用1000余元和6000余元。

    同年10月12日,张言以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巫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言伤势较重,由田成夫妇一次性赔偿张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800元,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到此似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源头调解化恩仇

    “明明土地是判给我的,张言凭什么还在上面种菜?”田成虽然履行了赔偿义务,但仍忿忿不平。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田成的表现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本着司法为民,定纷止争的原则,法官对双方纠纷根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得知张言以种地为生,转让的0.4亩地紧挨着他的另一小块菜地,而田成系个体工商户,承包该地是为修建4个门面房。

    为彻底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请来当地村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重新测量土地划分四界,并签订了地界确认合同书。至此,一起困扰政府和法院多年的涉诉涉访案终于从纠纷源头得到解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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