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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反遭房主窃 贪心东家陷囹圄
作者:汤珂   发布时间:2011-03-28 14:05:09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平犯盗窃罪,判处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王超在怀远租住李平的一间门面开了一家百货店,生意兴隆,房主李平看到后十分眼热,竟然动了歪心思。一天,李平窜到王超租的百货店后房,进入王超的卧室撬开桌子抽屉盗走人民币4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平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被告人李平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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