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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第六届学术讨论会圆满结束
作者:魏琪 发布时间:2011-03-31 11:04:22
3月25日至28日,河南省法院第六届学术讨论会召开。全省各中级法院调研工作的主管院长、研究室主任和在全省法院系统第六届学术研讨会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重点课题作者以及省法院研究室人才库的部分成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副院长、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委会主任谢德安、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法官学院党委书记余获秋、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韩守贤、法官学院副院长马建伟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学术讨论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认真反思河南省法院参加历次研讨会,为什么收获甚微,名次一直落后。这与河南省是人口大省、案件数量大省、法官数量大省的地位严重不符,落后的原因是什么。二是如何更好地完成第二十三届研讨会的任务,使河南省法院在全国法院中的名次有所提升。对于河南省法院名次落后的原因,谢院长指出各级法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第一,领导不重视,工作是否出成绩,关键在一把手。部分法院领导没有认真落实调研任务,甚至有的领导都不知道每年都要举办学术讨论会。第二,保障机制、激励机制不到位。对照先进省份的经验,我省法院没有从制度层面对理论研究工作进行时间与物质保障,无法调动干警们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第三,组织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法院没有把理论研讨工作当成展示审判工作水平的平台,没有精心组织人员完成调研工作,对于如何落实好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任务,谢院长强调了四点:第一,各级法院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要把学术讨论会看成发现培养优秀审判人才、展示审判工作水平的平台,看成是提高法官队伍理论素养和司法水平的重要途径。要从为法院争得荣誉的角度,要从主管领导必须抓好本职工作的角度,切实把学术讨论会工作抓紧、抓好。第二,激励保障措施要到位。我省各级法院要向江苏、陕西、上海等地法院学习。比照先进经验,把以下几项激励保障措施加以完善:一是对论文获奖的作者要记功;二是对获奖论文要进行展示,提高作者的知名度;三是建议把论文获奖作者向党组和政工部门推荐,作为其表现优秀的主要因素;四是资金保障要到位。各中院要及时把制定、实施激励保障措施的情况报送到省法院。第三,任务要完成。组委会已经给各中级法院下达了任务,一定要完成,一定要在提高论文质量上下大功夫。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各种条件,多联系院校和专家学者,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交流,争得专家学者们的指导。第四,名次要提升。大家要共同努力,不仅要使中院的名次在全省法院中的名次有所提高,更要促使河南省法院在全国法院中的名次提升,齐心协力为河南法院争得荣誉。 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精神,对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和全省法院第六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颁奖。获得先进组织奖的单位进行了大会经验交流。会议还组织与获奖作者、本届学术讨论会重点课题作者和人才库成员,围绕“对行政不作为的合法性审查”、“人民陪审团制度下的审判权公众参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理性规范”、“诚信原则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涉诉上访终结制度”、“我国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的构建”等6个主题,进行了研讨。同时,会议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金俊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作翔等专家学者,分别以民商事审判前沿问题与法学方法论、今年论文的选题范围及论文写作应注意的问题、司法规律及其有关问题为主题,对重点课题作者和人才库成员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培训。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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