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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开展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兰光华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31 14:03:07


法官兰光华肩扛国徽巡回审判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华)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开展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兰光华学习的决定,要求辖区两级法院迅速掀起学习法官兰光华先进事迹的热潮。

    兰光华同志于1981年从事法院工作,现任重庆市二中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兰光华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年来,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审理三千多件民事案件,无一超限,无一上诉,无一再审和改判,创造了平均调解结案率68%的记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被老百姓称为“铁案法官”、“亲民法官”,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院表彰为第三届“重庆市十佳法官”,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一等功,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该院认为,法官兰光华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模范代表,是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创全国一流征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兰光华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富于感染力和震撼力。

    该院号召,辖区两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向法官兰光华学习的热潮,学习他牢记宗旨、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责任意识,学习他锐意进取、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

    该院要求,辖区两级法院要把开展向法官兰光华学习的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三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切实抓好法院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以法官兰光华为榜样,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实现全市法院跨越式发展冲刺,为争创全国一流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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