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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传销被洗脑 控制“新人”反进监
发布时间:2011-04-02 14:04: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波瑞 齐晓丹)   吕永强、刘洋、龚加德三人因被骗误入传销组织,身为受害人的他们在看到又有人被诱骗后,没有积极给予帮助,反而听从指示对“新人”加以控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由被害人演变为被告人。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吕永强、刘洋、龚加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吕永强、刘洋、龚加德均系外省人员,被骗至灵宝参加传销。2010年9月7日晚20时许,三位被告人经传销组织成员指示后,将被诱骗至灵宝市参加传销组织的胡伟柱限制在长安路西车村边一住户三楼的租住处,与胡伟柱聊天、打牌,让其听课,并限制其通讯自由,对其实施看管,欲让其加入该组织。胡伟柱察觉陷入传销组织多次提出离开,均遭到拒绝。9月14日,公安人员在对该处流动人员检查时,将胡伟柱解救,并将该传销窝点人员带走批评教育后全部遣返。被告人吕永强、刘洋、龚加德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永强、刘洋、龚加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人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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