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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四个意识
作者: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瑞敏   发布时间:2011-04-01 13:49:55


    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决策者、组织者、实施者,是全院工作人员的旗帜和榜样,在推进法院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班子成员必须要强化四个意识,用一流的管理,带一流的队伍,抓一流的审判,创一流的服务,树一流的形象,造一流的业绩,以此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

    一要强化率先意识。要以率先之志统领各项工作,要做勤奋学习的表率,不断进行政治、业务和文化学习,使自己具有政治头脑、法律视野、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要锻炼领导素质,站位高,眼光远,心胸宽,肚量大,拿得起,放得下,想得通。能够根据上级要求和分管部门实际做出科学决策;能够妥善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类矛盾;能够敏锐地捕捉信息掌握动向,应对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能够识人育人用人,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要做讲团结的表率,要坚持带头讲团结,讲党性,讲原则,讲感情,讲友谊,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关心。要做干实事的表率,必须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有一种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有一股认真劲和韧劲,有一种不解决问题不罢休、不出成果不撒手的态度,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积极进取,励精图治。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淡泊名利,真抓实干,想干事,会干事,能共事,不出事,联系群众,关心干警。

    二要强化前瞻意识。要统筹好各项工作,必须以前瞻意识着眼工作全局。要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不能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要冷静地看到发展中的忧患,自觉地在成绩面前找差距,在赞扬声中找不足,以已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通过艰苦奋斗,向更高的工作目标迈进。要强化思想力,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加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要多学东西,多想问题,联系实际,拿出具有自身特色和创造性的工作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标准,把工作的方向、目标、要求、步骤、策略、方法、措施、时限等都列入计划,有条不紊地去落实,使分管的工作在实现阶段性计划中不断推进。

    三要强化创新意识。要着力在创新工作理念上下功夫,把创新发展作为工作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摒弃教条主义、经验主义、部门主义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着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把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健全审判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以机制的创新求工作的突破;要着力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在尊重工作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切实按照时代的要求和广大干警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新的工作方法,以工作方法、手段的创新推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实现科学、依法、规范管理。

    四要强化效能意识。重点要做到严、细、实、紧,通过严格执行落实,增强规范化、正规化意识,形成达标自觉性,努力做到思路清晰、标准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具体、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有序的管理层次、有力的管理效能和显著的管理效果,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只有强化效能意识,才能敦促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彼此之间的衔接配合,整合力量,最终实现各项工作效益最大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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