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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大全力支持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07 10:14: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瑜 张华)
河南省太康县人大全力支持太康县人民法院工作,把支持法院工作、解决法院困难作为重要议题,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没有县人大常委会的鼎力支持,这个案件不可能执行得这么圆满!”3月28日,当被执行人曹某家属将149万多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及相关费用一分不少地送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时,该院的执行人员深有感触地说,“这多亏了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 2010年7月30日,太康县曹某的私家本田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三人受伤。2010年11月,肇事司机被太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受害人149.7261万元,车主曹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曹某在向受害人支付8万元之后就再没履行义务,并且在案件审理期间将其经营的砖窑厂以及在郑州某小区一处230多平米的房产转手过户。今年2月28日,此案立案执行后,身为太康县人大代表的曹某仍没有主动履行,致使申请人上访。 3月25日,太康县人大得知上述情况后,当即召开主任会议,强调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人大代表更应该模范遵守法律,带头支持法院的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主任会议一致通过暂停曹某的人大代表资格。县法院及时依法对曹某采取强制措施。曹某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在被拘留后的第四天就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太康县人大还要求全县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模范支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近几年来,太康县人大为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把支持法院工作、解决法院困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议题。坚持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定期组织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既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持法院信访工作,促进法院案结事了。每年均派出人员协助法院接待、处理、回访涉法涉诉案件;依法支持法院队伍建设,帮助法院选好用好人才。对于法院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的审委会委员、庭长、审判员等法职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依照程序组织测评、座谈、考试、考察,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命;在法院开展的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审判业务活动中积极派员全程旁听,对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审判业务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进行监督和综合评议,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法院办公条件,使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能力及审判质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更加顺应群众的要求,为太康法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机关”称号和荣立集体一等功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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