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闪婚”成闹剧 “80后”夫妻婚姻生活仅十天
发布时间:2011-04-11 13:4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潘家旻)
婚姻岂能当儿戏!一对 “80后”小夫妻仅共同生活了10天,这桩原本人人称羡的婚姻就以离婚而收场了。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日前,新郎竟然以“骗婚罪”将新娘告上了法庭……
2008年11月,23岁的晓琳经人介绍与年长自己两岁的李刚相识,并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但双方并未实际共同生活。直至2010年3月,两人正式举行结婚仪式,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举行结婚仪式,李刚一家花去大量钱财,仅支付晓琳娘家的彩礼钱就有18000元,另外给新娘购买了近3万元的金首饰,一共用去8万元,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谁知道仅过了十余天,晓琳就独自跑回娘家居住,双方一直分居至今。 李刚起诉至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晓琳是以骗婚为前提与其结婚,为结束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钱18000元和金首饰。晓琳则不同意离婚并否认所谓的骗婚目的一说。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二人婚前接触时间不长,感情基础较为薄弱,登记结婚后长达一年时间未共同生活,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双方婚后仅共同生活十余天即分居至今,故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同时,李刚主张晓琳骗婚,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李刚为晓琳购买首饰和支付彩礼系以结婚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赠与,鉴于两人婚后生活不足一个月,酌情考虑判决晓琳返还8千元彩礼和金首饰,已购陪嫁物归女方所有。(涉及人物皆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