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邻居之间开玩笑 筛糠筛出一年刑
作者:黄敬   发布时间:2011-04-11 14:43:13


    本是邻居之间开玩笑,不料却致人重伤。日前,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对因玩笑致人重伤的李杰依法作出判决,李杰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杰和王杰同村又是邻居,两人经常开玩笑。2010年1月25日下午,村里几个人在王杰门口和王杰开玩笑,想对王杰筛糠,这时李杰走过来,几个人叫住李杰,要李杰一起过来抓住王杰筛糠,李杰就过去用双手拽住王的裤腿往上掀,导致王杰失去重心,头部着地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杰颅脑损伤,属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李杰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杰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民事部分已调解,且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