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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误入歧途 屡次盗窃一错再错
发布时间:2011-04-12 10:26: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迪)   有的人因为一时贪心或冲动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后,会在以后的生活中以此为戒,绝不再越雷池半步,可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有的人却对自己的犯罪前科视而不见,继续放纵自己的行为,屡次触犯法律,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90后被告人黄世新盗窃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黄世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黄世新2009年6月1日曾因犯盗窃罪被蚌埠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同年9月13日刑满释放。2009年9月17日又因盗窃被某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9月6日解教释放。

    2010年12月5日,被告人黄世新又窜至合肥市庐阳区某处停车带,用随身携带的桑塔纳轿车钥匙将被害人李童停放在此的私家车车门打开,盗得车内数码照相机一部。接着,黄世新又窜至另一停车场,在盗窃另一被害人郑全停放在此的轿车内的财物时被当场抓获归案。

    在开庭审理中的法庭讯问阶段,法官问到被告人此次来肥的目的时,黄世新竟毫不犹豫的答道:“为了盗窃”。

    庐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世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被告人黄世新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庐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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