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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刘伯承同志纪念馆
巫山法院启动党性锻炼专题培训活动
作者:邓飞   发布时间:2011-04-12 13:42:15


参观活动现场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走进了帅乡(开县)“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由该院组织的党性锻炼专题培训活动就此开始。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少锋说,此次帅乡行是结合当前全市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争当“人民好法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审判机关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模式的尝试。

    现场:追溯理想信念之源

    学员们怀着仰慕的心情缓缓走进馆内,通过瞻仰一件件遗物感悟刘帅生前毅然踏上革命征途和投身军队建设的那段光辉岁月。

    站在“千里跃进大别山”、“手执青锋卫共和”的橱窗前,“班长”贺少锋感慨万千:“时光飞逝,今天的党情、国情、社情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不减、光芒永照。作为党员法官,我们的理想信念就是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争当‘人民好法官’。”

    据贺少锋介绍,组织这次党性锻炼培训,目的有两个,一是探索巫山法院党建工作方法,让党建工作真正入脑入心,使法院党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本着“崇法秉正、厚德为民”的重庆法院精神,探索巫山法院通过“党建促审判”的发展,充分发挥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年血战丰都,一颗子弹从刘帅的颅顶穿过、一颗从他右太阳穴射入、眼眶飞出,他仍顽强地挥舞着指挥刀,继续向数十倍的敌军冲锋,靠的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副班长”缪光炜补充说。

    讨论:传承弘扬刘帅精神

    如何将刘帅精神和法官的发展、部门的发展、法院的发展结合起来?如何将刘帅精神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如何将刘帅精神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争当“人民好法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一系列问题让大家在帅乡的党性锻炼学习中深深地思考和讨论。

    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陶朝斌在结业式的发言中说:“继承和发扬刘帅革命精神,有助于我们坚定人民法官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政治定位,明确法庭工作的发展方向。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院党组提出的要求,借助‘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的有利条件,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便民诉讼网络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三网融合’试点推广工作。”

    两天的学习紧张而高效,在现场参观、专题学习、学员讨论以及与开县人民法院同行们的交流中,学员们普遍感到受益匪浅。

    立案庭庭长谭进吾说:“通过潜心学习和实地的生动教育,思想受到了洗礼,灵魂得到了升华,方向更加明确,信念更加坚定。回去后将着手进行涉诉信访预警评估工作和‘立案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塑造法院文明、高效形象!”

    实践:探索法院特色模式

    缪光炜回忆近几年巫山法院审务工作情况时说:“由于巫山法院地处偏远、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与其它先进法院比较存在差距,但经过贺少锋同志的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和全体同志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克服了前进中的不少困难,走上了一条‘低调、勤奋、务实’的发展之路。”

    经过不断探索、酝酿和会商,如今巫山法院一些“亮点”制度、办法的出台,比如涉诉信访评估预警制度、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施办法等等,无不反映出巫山法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集体智慧的结晶,显示了基层法院工作特色。

    贺少锋表示,法院党组感谢上级法院各位领导和其他同志、本院前任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尽管目前巫山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坚持“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争当“人民好法官”,立足具体工作实际,各项事业就会有价值、有特色、有亮点。

    贺少锋还表示,人民法院应该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法官具有较高的政策和法律水平,只有将党建和法官发展、部门发展、法院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党的建设才会真正散发出迷人的魅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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