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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舅饮酒起纠纷 妹夫刺死大舅佬
发布时间:2011-04-12 16:33: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4月12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发生在翁源县龙仙镇的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告人是被害人的妹夫。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保才系被害人张某宝的妹夫。2010年10月18日两人在外面与朋友喝酒后,于当天2时许来到陈保才家中,并在陈保才家的客厅里继续喝酒。至当天5时许,两人均醉酒,并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于是陈保才从自家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后,将张某宝推跌在沙发里,并用身体压住张某宝的身体,右手反握水果刀抵住张某宝右后颈。张某宝数次挣扎起身均被陈保才又压下,致水果刀剌入张某宝右后颈部。陈保才发现张某宝大量流血时,呼喊同住的前妻张某红共同施救,并用自己的手机电话报警称出了人命,还呼喊邻居、打电话给亲戚来帮忙。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会同接警的120医护人员、陈保才的亲戚等人将张某宝送往医院急救。张某宝被送院后经急救无效于当天上午死亡。当天9时许,公安人员将陈保才传唤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陈保才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并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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