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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店老板出卖被法院查封财产获罪判罚
作者:崔振江 张志勇   发布时间:2011-04-12 11:10:08


    明知自家家具店的家具被法院查封,却仍然擅自出售。4月12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侯某某罚金2000元,侯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2010年11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民权支行因李某某、侯某某等不偿还金融借款,向民权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李某某、侯某某等相当于65 000元的财产。民权县人民法院遂作出民事裁定,对候某某家具店内的家具、沙发等物品进行查封,并告知侯某某,查封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变卖、隐匿被查封的财物。同年11月11日,被告人候某某擅自将查封的一套家具出卖给他人。

    民权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候某某故意出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公诉机关据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候某某初犯偶犯,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积极偿还金融借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候朝阳罚金2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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