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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人妻子窝藏 逃亡12年后双双获刑
作者:王震   发布时间:2011-04-12 11:42:46


    丈夫胡某将本村村民庄某杀死后逃匿,妻子徐某知情后,变卖家财携现金与丈夫会和,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两人在外地隐姓埋名以贩卖蔬果为生,直至十二年后才双双被抓获。丈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妻子亦因窝藏罪被判处刑罚。

    1998年6月29日,胡某(系被告人徐某的丈夫)在江苏省睢宁县邱集镇王林村家中将本村村民庄某杀死,并于案发后逃匿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事后一个月左右,胡某联系被告人徐某,让被告人徐某带钱到其藏匿地点,被告人徐某遂带现金2000余元钱到黑龙江七台河市,与犯罪嫌疑人胡某会合。后胡某将其杀人的犯罪事实告知被告人徐某。被告人徐某明知胡某系犯罪的人,为帮助其继续逃匿,二人分别更改姓名为“朱猛”、“王艳”,并用被告人徐某身份证办理工商执照,以贩卖蔬果维持生计,直至2010年6月12日被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抓获归案。胡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某因窝藏罪亦面临刑罚。

    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明知其丈夫胡某系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并以虚假的身份掩饰、帮助其逃匿,致使犯罪分子长时间的逍遥法外,给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障碍,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但考虑到被告人徐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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