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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谎称嫁侄女 原是一伙诈骗犯
作者:陈默 李欣   发布时间:2011-04-13 16:02:50


    家住安徽滁州的青年徐某在付了3万元的见面礼、彩礼钱后,本以为年轻漂亮的老婆可以顺利娶回家了,却没想到这一切都是“老婆”的“娘家人”导演的骗局。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宣判。

    2009年,在家乡滁州务农的青年徐某到了适婚年龄,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睢宁农村的姑娘“吕小轩”,虽然吕小轩只有15岁,但徐某觉得在农村这个年龄结婚也不算太早,于是也未多想,便在中间人的安排下来到了吕小轩的“奶奶”家,与吕小轩正式的相亲。席间吕小轩的“姑姑”也出席,双方交谈甚欢,姑姑提出在当地风俗里,男女第一次相亲见面男方要给女方见面礼。这一次见面,徐某给了吕小轩1000元现金,后几日又买了金手镯、手机给吕小轩。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徐某觉得这个睢宁姑娘年轻漂亮,也算好相处,便提出要与吕小轩结婚。这时,女方的姑姑又提出,徐某要给吕小轩一定的彩礼,二人才能结婚,由于徐某在家务农,经济实力有限,就在数字上图个吉利,要求徐某给18888元的彩礼钱。徐某娶妻心切,也觉得女方家里很能体谅自己,便爽快得答应了这一要求,很快就将18888元现金交给了“姑姑”。 “姑姑”满心欢喜,告诉徐某要其回老家找人选个好日子,二人就可以结婚了。结果,徐某从此再也没能找到吕小轩和她的“姑姑”、“奶奶”。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吕小轩”原是一名姓任的女孩的化名,而所谓的“姑姑”刘某与任某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奶奶”宋某也是“托儿”,徐某被骗物品、现金总计3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最终,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五千元,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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