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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与父发生争执 为泄愤纵火烧屋获刑
发布时间:2011-04-14 14:10: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艳萍)   酒后因打麻将与父亲发生争执,为泄愤竟然纵火焚烧租住房屋,结果不仅要赔偿房主的经济损失,还因此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明军(化名)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杨明军系湖南省慈利县人,和父亲一道在桃源县一砖厂打工,并租住在袁某的家中。2010年11月18日,杨明军在外面喝了一些酒后,在别人家里打麻将,受到父亲的阻拦,并与之发生了争吵。仗着酒气,杨明军将麻将摔在了地上,然后独自回到了出租屋里。为发泄心中不满,杨明军不顾其是租住的他家房屋,将一斤多汽油泼洒在屋内,并迅速掏出身上的打火机点燃汽油,致使房屋着火。杨明军尔后逃离现场。幸好被他人及时发现,周边群众纷纷跑来帮助灭火,袁某家中的部分财产才得以挽救。后经鉴定:被焚烧的房屋及屋内财物损失合计5918元。

    案发后,被告人杨明军及其父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袁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明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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