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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没挣到钱无颜回家 6天4次伸贼手
作者:侯苹英 王献波   发布时间:2011-04-14 09:18:51


    17岁的关某外出打工没能挣到钱,因害怕回家无法向家人交代,就走上了不正之途,在六天内盗窃他人财物四次,4月12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滑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29日、30日,关某分三次共盗窃电动车三辆,经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动车共价值1831元,案发后赃物已追还被害人。另查明,2010年12月30日,关某趁董某熟睡时盗窃“MP5”和“摩托罗拉”手机各一部,行窃过程中被发现后将物品退还,经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MP5和手机共价值101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以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所盗赃物已全部追还被害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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