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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色天平之光在创先争优中闪耀
——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创先争优纪实
作者:何秉春   发布时间:2011-04-15 10:02:30


    如果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巴尔虎草原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环境,成就了她的鲜活、美丽,那么矗立在这片热土上的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则以它的庄严、神圣使这片草原更加祥和、宁静。

    走进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就能感受到浓郁的文化气息和阵阵亲民之风,感受到新左旗法院干警们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他们看来,司法为民是体现司法公正的试金石。执法办案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这杆秤是验证司法水平最重要、最直接的标准。该院时刻把这一标准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用对这份职业的敬畏与坚守维护着法律的庄严神圣,努力以全体干警的实际行动在服务大局中守护公正,在为民司法中促进和谐,在争创活动中增强战斗力,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在新左旗法院的49名干警中,有27名党员、1名预备党员,占全院干警的57%。他们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并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更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率先垂范 凝心聚力

    新左旗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中始终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龙头,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增强班子成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建设团结型领导班子为保障,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确保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以建设服务型领导班子为带动,从自身做起,积极树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形象,带动全体干警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和为民实效,促进队伍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以建设廉洁型领导班子为重点,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

    强化教育 提升干警素质

    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及干警的头脑。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以集体学习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对全体党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执法等方面的学习。同时,将业务知识、个人素质培养纳入到学习计划中。仅2010年,该院共有80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自治区高院、市中院等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共投入培训经费30余万元。

    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组织学习文件、召开座谈会、参加视频会议、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号召全院干警学习宋鱼水、陈燕萍、钟世鑫、杨善洲等人先进事迹,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干警们学习他们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的思想境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和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

    丰富载体 激发争创活力

    该院通过“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党支部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搭建了良好平台。从院党组领导到书记员,全院党员及干警都积极投入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持续不断的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

    该院建立了荣誉室和独立的党员学习室,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组织开展诗歌朗诵、知识竞赛、岗位大练兵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励干警奋发向上。另外,该院还认真总结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谈心活动的有效经验,逐步完善党内外的谈心制度,推进民主谈心活动的经常化,融洽干群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个人潜能。

    积极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承诺践诺活动,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警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2010年和2011年全体党员进行了公开承诺。院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公正、廉洁、司法”的主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提出了四项承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打造具有战斗力的队伍、完善落实党建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体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责纷纷递交了党员公开承诺书,真正做到“一份承诺一份责任,一个组织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

    以人为本 践行司法为民

    群众的呼声是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他们的需要是开展工作的第一要求,新左旗法院始终牢记这个信条。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围绕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两年来,该院积极探索便民利民的关键点和突破口,积极创造便民诉讼的条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构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的多元调解机制,尽可能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仅2010年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就占民商事案件的88%,案件调撤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14.2%,在呼伦贝尔地区位居前列。与此同时,强化关注民生,大力推广巡回审判,特别是该院巡回固定审判点成立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牧民群众的诉讼,全力保证了其合法诉求得以及时实现。另外,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能够实现诉讼的权利。在涉诉信访工作方面,该院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机制、规范信访行为,对所有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答、有信必复,该院连续三年无进京、赴呼访,无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面对执行难问题,该院着力细化执行工作措施,下大力气实现执行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审结,并通过推行执行公开、完善执行和解、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切实加强了新收案件执行程序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清旧积新,确保案件执行公正透明。经过共同努力,该院执行局在全市执行工作单项评比中连续五年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

    两年来,新左旗人民法院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创造性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尤其是在2010年度呼伦贝尔市基层法院审判与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查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走进新左旗法院的荣誉室,我们看到,近两年来该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先后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区优秀法院”、“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市五好法院”等多项荣誉,荣立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1次、全市集体三等功3次,共有20余人次荣获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荣誉的背后,凝聚着新左旗法院广大干警不懈的追求与默默的付出,更体现着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新左旗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支持。相信在未来的征程中,新左旗法院一定会以敢为人先的姿态谱写出更加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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