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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小额速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在长沙召开
作者:舒秋膂 郭庆栋 发布时间:2011-04-19 09:45:03
4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长沙市和湘潭市两级法院的有关领导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现场召开了“全省法院小额诉讼速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凯楚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凯楚在讲话中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我省法院的小额速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定成效。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并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去搞好试点;二是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拟定试点方案、确定好试点力量的配置,并把握好试点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尺度;三是要准确把握试点的内容;四是试点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的中院要加强业务指导,负责试点的两级法院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汇报和联系工作;五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司法统计和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宋凯楚副院长最后强调,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司法改革及程序性法律的修改,大家要共同努力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及时总结,切实把试点工作做实、做好。 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由湖南高院民一庭吴文华庭长主持,吴庭长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并就湖南省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听取试点基层法院及试点地区中院的相关意见。省高院民一庭尹爱平副庭长在会上先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紧接着省高院民一庭法官王莉宣读了省高院的相关文件内容。随后吴文华庭长组织与会人员就“小额速裁案件受理范围、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案号编排及一审终审和再审程序安排”等内容结合本院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及时预估改革试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困惑、疑难和问题并做好相应安排。岳麓区法院结合该院民事速裁工作现状及经验谈了自己的看法并重点就“试点案件标的额、异议程序设置”等问题谈了意见。岳麓区法院周一兵院长指出小额速裁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并表示岳麓区法院有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坚实基础,该院将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此项改革的试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为上级法院改革和立法提供试点经验。湘潭市雨湖区法院结合该院的工作实践分别就“试点案件类型、异议程序、法庭案件的试点措施及该项试点的宣传和汇报工作”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长沙市中院就“试点案件案号的编定、超审限后的处理措施以及速裁法官业务能力要求”等问题提了意见。长沙市中院易前副院长对岳麓区法院推进小额速裁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能力和创新意识予以了肯定,就市中院在加强改革试点方面的业务指导、试点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强调,并强调了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和强化试点工作对外宣传的重要性。湘潭市中院领导就“小额速裁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具体细节、规范流程、中院工作的努力方向”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发表了意见。 今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90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并规定试点工作最迟今年5月1日前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范围内指定两个基层人民法院作为高级人民法院的试点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确定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为湖南省开展小额速裁改革的试点法院。为迅速推进我省法院的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省高院决定迅速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并确定到岳麓区法院现场召开。 湖南高院民一庭庭长吴文华、副庭长尹爱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易前、民一庭庭长丁念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署先、民一庭庭长谭四红,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郑红、副院长王德幺、民一庭庭长张湛,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一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及该院立案庭、民一庭、研究室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部署会。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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