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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法院刑庭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发布时间:2011-04-22 10:26: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波)   2011年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刑庭以“五个转变”为契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龙陵县人民法院刑庭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使“送法下乡”在内容上要更加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在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

    龙陵县人民法院刑庭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挑选案件到乡镇开庭审理。不断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搞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同时龙陵县人民法院还拓展思路,延伸服务,开辟涉农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对部分涉农案件及时立案、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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