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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两男子禁猎区放音乐诱捕“黑水鸡”64只
发布时间:2011-04-25 11:29: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耿贵贤)
禁猎区放音乐引诱,网捕“黑水鸡”。4月25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姚光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处被告人王荣罚金二千元。
2010年5月至同年7月间,射阳县兴桥镇万隆村农民姚光结伙同村的王荣等人,先后在射阳县长荡镇、合德镇等地境内,采用放音乐引诱、用事先准备的网捕的方法,非法猎捕“黑水鸡”64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光、王荣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犯罪,维护环境资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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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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