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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结合实际学习蓬安法院和杨登琼同志
发布时间:2011-04-26 08:56: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万军)
今年2月,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院”荣誉称号、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庭长杨登琼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后,南充市委政法委、营山县委政法委相继发出了全市政法单位、政法干警向蓬安县人民法院和杨登琼同志学习的通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作出了全市两级法院向其学习的决定。营山法院积极响应,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高度重视学习活动与四个方面的结合。
注重与加强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将学习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全力在干警学习教育上狠下功夫,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真学、真用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靠谁执法和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使法官干警长期受教育。以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创先争优”活动等为契机,紧紧依托干警的培训和教育学习平台,坚持把先进典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作为干警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力促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和推动队伍建设的动力,全面打造勤政廉洁的法院队伍。 注重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机结合。将学习作为深化司法为民宗旨的载体,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对干警的“人民性”教育。教育全院干警要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责任,深入学习杨登琼同志扎根一线、服务发展的奉献精神,坚持办案与服务并重,真正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 注重与推动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动力,突出为营山打造川东北宜居宜业中等城市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个重点,解决各类新型矛盾纠纷,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研判。不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量刑规范化改革,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涉及群体纠纷、“三农”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司法保障力度,为全县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 注重与加强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将学习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教材,通过学习杨登琼同志清正廉洁、无私无畏、一心为民的情怀,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荣辱观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廉洁司法,公正办案。 全院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杨登琼同志为榜样,不断将学习先进活动与“三项制度”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昂扬的斗志和崭新的风貌,为营山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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