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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连长遗留弹药雷管 其子视而不见坐牢4年
作者:李嘉   发布时间:2011-04-29 09:17:12


    父亲去世后留下的遗物竟然使自己身陷囹圄!侯天直到拿到判决书后仍不能相信这个既定事实。这份特殊的遗物不是别的,而是国家明令禁止个人持有的弹药、雷管等危险物品。4月28日本网获悉,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侯天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侯天父亲生前系村里的民兵连长,掌管着全村民兵的枪支弹药。父亲去世后本应该将所有的枪支弹药全部上缴,但是侯天没当回事,认为这些玩意“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置之不管,随便放在角落里。

    2010年7月份,延津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挨家挨户进行检查。当检查到侯天家时,“远距离危爆物品探测仪”发出警报,显示有疑似爆炸物。后在被告人侯天家北屋西间提取半自动步枪子弹1396发、老式步枪子弹10发、纸雷管128发、铜雷管55发、导火索1.5米、导火索拉火管5个、半自动步枪弹夹15个。随后侯天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延津县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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