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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漏约险赔百万 法官力挽危险局面
发布时间:2011-05-05 09:58: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文全 孙梅梅)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上海某投资管理公司与被告全椒县某房地产公司因合同漏约,致使被告险付100多万元的违约金。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欢。
审理查明,2009年11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销售推广合同,约定由原告独家代理营销策划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因被告要求原告交纳50万元保证金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发生争执,便中止合作。 原告遂向全椒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11.28万元(其中的一栋楼可得利益10万元,差旅费1.28万元)。立案后,法官立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房地产公司共有10栋楼,照此计算被告共要支付违约金100多万元。 为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公开审理本案。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法官当庭主持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解除合同,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24.99万元后再无纠葛;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支付2525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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