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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法院开展“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05 11:14: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谢黎明)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制定出台《“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方案》,正式拉开“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序幕。

    活动要求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评议群众广泛关注、涉及民生、法律援助和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采取组织旁听和随机旁听两种形式。组织旁听由法院业务部门自行选择案件,随机旁听由市人大、政协(或代表、委员)从法院提供的开庭排期公告中随机选择案件,提前10天通知法院办公室,并自行到法院旁听。

    同时,活动要求努力提高公开庭审案件的当庭宣判率,提高旁听效果。不能当庭宣判或制作完成裁判文书的,裁判文书印制完成后3日内由相关庭室及时寄送给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各庭室根据代表委员的评议意见查漏补缺,制定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办公室将整改情况汇总后向市人大、政协书面汇报。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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