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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把脉”庭审现场:评查不能“一阵风”
发布时间:2012-07-09 14:08:11


庭审现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对哈尔滨香坊法院庭审现场作出评价。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凤伟 鲁岩)   “对诉讼各方权利告知明确、举证质证透彻、法庭调查充分、庭审语言适当,驾驭、组织得很好,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庭审。”这是7月5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在“三评查”活动中观摩哈尔滨香坊法院庭审现场时作出的评价。

    上午9时,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随着民三庭法官马实诺法槌落下,哈尔滨远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郝晶国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

    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在审判长的组织下,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正有序进行。

    庭审言行规范,司法形象良好——15分、开庭前准备工作充分——5分、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5分、对陈述做好指导和释明工作——5分……旁听席上,张述元以及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时而低头在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表上进行打分,这张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表上列出了庭审形象、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熟练、有效控制法庭秩序四个方面共12项的评价内容。

    随着庭审的深入,案情逐步展开,当事人双方因钢材买卖纠纷诉至法院,双方各执一词,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最终法官宣布闭庭等待新的证据。

    这次庭审观摩,是香坊法院组织的第九次庭审观摩,也是4月起在全省开展的“三评查”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两评查”活动后,省法院及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将“两评查”扩展为庭审、合议庭和裁判文书“三评查”,下发了活动开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评查规则、细化了评查指导标准,做到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庭审、合议、裁判文书都有详细的评查指导标准和细节清楚、分值明确的评查表,把评查结果量化,高院领导们也纷纷来到各中院、基层院,亲临现场、亲自评查、亲自指导。

    庭审结束后,马实诺说,这样的庭审观摩,对法官来说既是一种考验,也是提高自己水平的催化剂。

    “毫无疑问,‘三评查’是集中式的活动,但它绝不是一阵风,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集中评查总结规律,探讨如何进行随机性、经常性、全面性、目的性的评查,把活动转入经常,化为和风细雨,固化为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坚决消灭瑕疵案,从源头上治理信访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张述元在总结当天的庭审以及“三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时说。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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