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桃源法院创新机制提升参与社会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1-05-06 14:26: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今年以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立足基层法院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五项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执法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诉讼文书制作技术规范》、《诉讼文书样式和范文》等规范性文件,出版了《司法质量管理手册》、《法官必读》等工具书。同时,依托全新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程做到动态实时管理,实现了公开庭审全程监控,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对收结案件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对临界审限案件实行警示,并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队伍管理机制,积极以“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营造和谐院风,打造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以构建“学习型法院”为出发点,加大法官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加强理论调研学习和参加技能比武,引导广大干警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素质型转变。 该院先后将《人民群众来访须知》、《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制作展板上墙公布。对来信来访指定立案庭专人登记、接待、答复,做到接待来访热情文明、仪表规范、准确登记、不拖不漏。高度重视人大机关批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扎实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问题活动,并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落实责任,期限办理。对因案件错误或责任心不强、态度生硬、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 完善诉讼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调解方针,组织干警深入偏远乡村、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提高审判效率。同时,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