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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例小额速裁案件在威县法院落槌
作者:丁力辛 陈杰   发布时间:2011-05-06 15:39:08


当事人签字现场
    5月5日,河北省法院小额试点法院——威县人民法院。

    悬挂在该院审判楼中央的大幅标语格外醒目:

    “便利人民群众诉讼,试行小额速裁程序。”

    10时30分,该县方营乡方营村的许某在诉讼代理人陪同下走进该院立案庭。诉讼代理人将一份诉状递给负责立案的法官,法官仔细审查了诉状。

    原来,许某的妻子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因处理妻子的后事急需用钱,许某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先行赔偿死者丧葬费15000元。

    接待法官审查许某的诉状后将该院《小额速裁程序宣传手册》递给许某的诉讼代理人:“我院刚被省法院确定为小额速裁试点法院。争议标的额不超过3万元的案件,可适用小额速裁。你们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15000元,符合小额速裁范围。适用小额速裁审理周期比较短。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小额速裁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小额速裁不仅周期短,诉讼费还可减半……”

    听了法官的介绍并看了《小额速裁程序宣传手册》后,许某和诉讼代理人都表示同意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许某在《程序选择确认书》上签了字。

    前前后后仅5分钟时间,法官就为许某办好了立案手续。

    紧接着,立案法官将案件移交给了民一庭庭长焦春爱。焦春爱当即通过电话传被告到庭。鉴于被告张某对原告的起诉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焦春爱便向张某介绍了小额速裁的特点,同时征求张某意见。张某也表示同意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并在《程序选择确认书》上签了字。

    11时,作为本案独任法官的焦春爱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焦春爱当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11时50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支付赔偿金及诉讼费14200余元。

    许某拿到赔偿款后感到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

    被告张某则如释重负:“自己挺忙,把这件事解决了就完事了,挺好。”

    原告诉讼代理人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些年我代理了不少案件,代理一件案件一般都要往法院跑上几趟,而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兑现的很少。小额速裁,好!”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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