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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纵深推进“民生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09 09:2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祖润)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长寿湖人民法庭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批“民生法庭”达标单位之后,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推进晏家法庭和葛兰法庭的“民生法庭”创建工作,倾力打造司法公正的“民生窗口”、联系群众的“情感纽带”。

    该院成立了“民生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部门及法庭庭长为办公室成员。整个创建工作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体负责,法庭庭长为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确立了“134”的总体创建思路,即立足以创建“民生法庭”为目标;坚持创建“民生法庭”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相结合,坚持创建“民生法庭”与开展三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创建“民生法庭”与“审务进园区”相结合;找准“四个抓手”:即抓审判质效、抓司法为民、抓队伍建设、抓文明创建。

    长寿法院按照“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构想,已建立以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撑,便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的“树冠型”便民诉讼网络体系。根据群众需要,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安排“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措施,确保百姓不出村社就能调解纠纷,不出街镇就能打官司。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追求的终极目标,将调解作为实现此目标的最佳途径,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调判结合,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促进和谐。

    建立绿色通道,针对特殊群众,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

    该院拨出专项经费安排法庭召开便民诉讼相关会议和开展培训工作,采取奖先评优等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配齐配强辖区法庭的审判力量和其他人员,为做好便民诉讼、巡回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人员保障。

    此外,还主动进园区企业、进村组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创新开展“赶场天专场法律咨询”、“法官院坝说法”活动,通过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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