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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服务群众做文章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实
作者:赵克   发布时间:2011-05-10 10:36:41


    “把形象好、素质高、能力强,会做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诉讼服务一线,让诉讼服务中心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按照党组书记、院长孙光的要求,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狠抓诉讼源头基础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做文章,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贴近群众

    形象好,贴近群众,有亲和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这是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为此,泉山法院邀请专家来院特别有针对性地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讲授司法礼仪知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工作人员能够运用自如地接待来院群众,让群众带着问题满怀希望而来、化解心结高兴而归,从而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一扇真正让群众满意的“窗口”。

    为了使诉讼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泉山法院在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材料收转、立案审查、诉讼指导、判后答疑、执行督促、司法救助、公告办理、委托邮寄和司法事务联系等十余项服务“窗口”。与此同时,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延伸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先后开展了法官定点联系社区、与企业挂钩服务以及送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和巡回审判、和谐共建等活动,将服务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最前沿和最基层,实现了从“被动等候服务”到“主动上门服务”的观念转变,从而有效地整合了大量为司法服务的社会资源。

    2010年6月,泉山法院与徐州师范大学联合组建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站”,为弱势群体和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发放相关资料、法律咨询、诉讼指导、代写诉状、风险告知和分流引导等。自“法律援助站”以来,共接待来院群众2126人次,接受法律咨询965人次,代写诉状130余份,参与诉前调解70余件,通过法律释明,指导当事人选择相应的诉求渠道,使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今年1-4月共接听电话查询206人次、法律咨询137人次、诉讼指导336人次、判后答疑31人次、约见法官25人次、接转材料29人次、办理公告30人次、执行督促62人次、办理诉前鉴定53件、立案审查1065件,司法救助9人次,减缓免诉讼费17万余元,受理公示催告及诉前保全案件18件、办结17件,结案率为94.44%,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服务

    泉山法院十分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体系,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对于情况特殊的案件,则在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

    与此同时,泉山法院通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有些进入诉讼程序后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由于有些项目鉴定难、存在多次鉴定和鉴定周期长等原因,导致审理周期延长,既影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也加大了当事人尤其是原告作为弱势群体一方的讼累,特别容易引起包括医疗损害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伤残等级迟迟不能得到及时评定的不满。为此,泉山法院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鉴定工作室,提前为该类案件进行诉前鉴定,同时兼顾建筑工程合同以及产品质量等纠纷的鉴定和评估等。

    诉前鉴定工作室设立后,首先明确了诉前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损害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产品质量纠纷等类型案件。在鉴定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具体案情,主动向当事人说明进行诉前鉴定的原因以及进入诉讼程序后再进行鉴定的不利因素,建议当事人进行理智选择。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鉴定的案件,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通过协商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则依照有关规定随机确定。一旦有了鉴定结论,就为双方当事人明确赔偿数额并进行庭前调解奠定了良好的信任基础。

    今年1-4月,泉山法院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73件,其中诉前调解51件,诉讼调解18件,调解结案率达94.52%,特别是针对以往医疗、人身损害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因保险公司不愿调解而判决较多的难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同时在缓解收案压力、减轻法官负担、缩短案件审理期限方面,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为民解忧

    李老汉和马老太虽然是住在同一栋楼里门对门的邻居,但平时很少来往。2010年5月,李老汉在楼道里装了一扇防盗门,影响马老太出行,双方就闹起了纠纷。定点联系社区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就在这栋楼的院子里开个临时法庭,邀请居委会主任以及几位德高望重年长者和当地小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到庭做工作。开庭后,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就如何处理好邻里关系、邻里之间如何互帮互助互谅互让以及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发表看法,尽管大家都没有刻意提到李老汉家的防盗门问题,但李老汉还是很自觉地提出要把自家的防盗门卸掉,这让马老太很是感动,表示今后要和李老汉做个好邻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泉山法院推行法官联系社区制度,确定20名法官定点联系77个社区,在每个社区明确包挂法官,做到电话上墙、职责上墙、照片上墙。定点联系法官每月至少要有两个工作日深入社区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同时做好民意沟通日记,确保一些民事矛盾热点问题,如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妥善处理。

    不断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调解的网络化建设,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资源,增强了人民法院与社会组织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制度,相继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例会制度、诉外化解纠纷工作指导制度和培训制度,搭建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沟通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今年1-4月,已有17件疑难民事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效果十分明显。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法企共建活动,分别与银行、保险以及辖区骨干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制度,并与管道二公司等企业签订了“法制共建”协议,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减少了大量矛盾纠纷。今年1-4月,泉山法院通过构建“法企合作”平台,先后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向企业发放诉讼指南、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等宣传手册400多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次,为企业成功调解劳资纠纷及合同纠纷案件21件,得到了相关企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化解心结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信访案件,泉山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把信访工作关口前移,根据信访案件较多集中在民事、商事和执行工作环节这一实际,在诉讼服务中心又分别设立了民事、商事和执行工作信访接待室,加上原先设立的信访和院长接待室,基本上把来院信访的人员分流到了各个接待“窗口”,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化解来院信访人员的心结,同时也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分流、对口接访和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解决具体问题。

    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当事人来访时,一般都要根据来访者的诉求,将其分流到不同的接待室,由接待室接待人员详细了解具体情况,根据信访案件条线处理流程,按照接访、登记、转办、催办、反馈的时限及时予以处理,如果需要联系原审法官接待的,即当场与原审法官进行联系或与原审法官约定具体接待时间;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纠纷的信访,则由相关业务庭长、分管院长或院长出面接待,及时将越级或群体性信访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在确保信访老户息访的同时不再发生新的信访。

    杨奎元、刁学珍诉柳建华、毛新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是市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2001年10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合伙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负责、风险共担、利润均分,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2003年5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返还给原告合伙投资款后,柳建华、毛新梅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驳回上诉。此后,二人申请再审,再审后又被驳回,柳建华、毛新梅遂不断信访。为此,泉山法院将该案列为重点交办案件,经过多次深入细致做工作,终于使缠诉、闹访多年的柳建华、毛新梅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

    据统计,2010年,泉山法院共接访当事人2310人次,其中有信访倾向当事人280人次,通过严格按照信访案件条线处理流程,使绝大部分信访当事人“怨”能泄、“理”能抒、“求”能解、“访”能息,化解了大量的涉诉信访案件,其中妥善处理上级交办重点案件22件,息诉、息访19件,化解率为86.36%。今年的信访工作又有进一步好转,1-4月进京上访下降50.05%、赴省上访下降68.2%,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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