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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纠缠未果持铁锤杀向前妻被判缓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05-10 16:07: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龚伟)
俗话说,婚姻不在情长在。但是在向前妻索要离婚手续和钱未果的情况下,张青恼羞成怒痛下毒手,用铁锤将前妻打成轻伤。日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张青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被告人张青与其妻子向琳因离婚问题产生矛盾。 当年8月30日下午,张青在临澧县烽火乡一商店内购得一把小钉锤后,来到向琳娘家,向向琳索要离婚手续和钱。向琳及其母徐某不予理睬,出门欲躲避张的纠缠。张青尾随二人数百米后拦住向琳,再次索要离婚手续和钱,被向拒绝。张大怒,随即掏出钉锤一锤打在向琳头部。徐某见状,忙上前拉住张青,向琳趁机逃脱。向琳跑了几步后摔倒在地,张青又追上前去朝其头部击打了两锤,并用双手卡住向林枝某的脖子,后又持钉锤朝向的头部、腿部连击数锤,至向不得动弹,尔后逃离了现场。经鉴定,伤者向琳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张青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及其他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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