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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中间摆鱼缸 挡路是小伤人是大
发布时间:2011-05-13 15:01: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欣)
鱼缸本来是供人观赏的,摆放在恰当的位置让人赏心悦目,可是如果位置不对不仅给大家出入带来不便,还有可能弄伤路过的行人导致赔偿责任。日前,北京中大恒基经纪有限公司就由于类似的事件把原告苏先生害得不浅,遭致苏先生起诉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苏先生诉称,2010年4月26日晚6点左右,他到楼内的公用卫生间倒水经过楼道时被摆放在楼道中间的鱼缸绊倒,造成右脚脚趾骨折。该鱼缸本放在走廊的角落,由于中大恒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布置承租房屋时将鱼缸挪放到走廊公共区域,导致其被绊倒受伤。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中大恒基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010元。 被告中大恒基公司辩称,本公司既不是鱼缸的所有人、管理人也不是鱼缸的使用人,没有侵害苏先生的权益,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搁置物造成他人损失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房产经纪公司作为代理出租房屋的管理者,对堆放物位置的不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最后,法院判决中大恒基公司赔偿苏先生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9000余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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