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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一老汉“珍藏”砂枪纪念父亲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1-05-13 16:34: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菁盛乡一偏远山村的农民蓝老汉,为了“纪念”父亲,舍不得把该短砂枪处理掉,将该砂枪“珍藏”起来,不料惹来牢狱之灾。近日,都安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蓝老汉有期徒刑3年。

    蓝老汉已年近6旬。20世纪70年代,蓝老汉的父亲去世后,遗留有一支自制的短砂枪。蓝老汉为了“纪念”父亲,舍不得把该短砂枪处理掉,便将该短砂枪“珍藏”起来,锁在其家堂屋的办公桌抽屉至今。

    另外,蓝老汉于2004年的一天,他跟本村的一村民借得一支长砂枪欲打松鼠,因缺乏火药,蓝老汉就一直将该长砂枪存放在其妻子的卧室内至案发,一直没有还给该村民。

    案发后,2010年6月30日,蓝老汉被都安县公安局逮捕归案。经河池市公安局鉴定,蓝老汉持有的这二支砂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蓝老汉非法持有两支砂枪,其行为违法了国家对于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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