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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困局两年多 诉前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1-05-16 15:20: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化雨)   近日,一起历经协商、单位调解、行政裁决仍悬而未决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法官们的诉前调解下,不到两周时间,冲突双方就握手言和,当场订立了搬迁协议。由于案件此时还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困扰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两年多来的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09年初,重庆市农科院某地块整体纳入了拆迁范围。地块内的郑老汉听说现住的房屋面临拆迁,考虑到自己经济比较困难,便跟拆迁方农科院协商,要求多给10万元补偿。不料双方分歧很大,农科院认为郑老汉要价太高,而老汉又不肯让步。于是双方闹到了国土局,国土局支持了拆迁方的请求,裁决老汉一家必须搬迁,固执的郑老汉仍旧不服。双方的纠纷闹到了法院。法院立案人员了解了案情后,认为拆迁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法院强制执行虽可解决部分问题,但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利,同时也给法院带来较大的信访风险。为慎重起见,工作人员想到了诉前调解。明确了思路后,当即启动程序,由立案庭和执行局联合展开调解。

    刚开始,郑老汉一家情绪很大,甚至拒绝到法院来调解。法官们冒着夏日的高温对郑老汉进行走访,并将调解场地挪到了拆迁现场。一连两周,法官们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劝说双方换位思考。郑老汉和儿子儿媳们还是想不通,总觉得自己被拆迁肯定有损失,拆迁方也觉得自己的条件不可能再让步了,场面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法官们当场给郑老汉算了下账,指出接受现在的和解方案,完全能够填补损失,居住条件还相对提高了。看到郑老汉有些犹豫,法官们抓住时机,分头展开调解,针对双方不同心理沟通疏导,随后趁热打铁,向双方心理底线逐步贴近。最终,农科院同意一次性补偿郑老汉各项费用6万元,郑老汉一家也接受了这个数额,并现场签订了搬迁协议。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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