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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缺钱找人“借” 留下8个“杀”字索5万
发布时间:2011-05-20 15:24: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季锡聪)   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安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张安辉赌博输钱后因家中拆迁买房缺钱而产生敲诈他人钱财之念,遂于2010年11月24日晚,至启东市海复镇顾某养猪场,用石子在顾的轿车上划了8个“杀”字,并在车上留下事先准备好的写有手机号码的纸条。此后一个月内,张安辉以借为名,多次使用上述手机号码拨打顾某夫妇的电话及发送手机短信,恐吓、威胁顾夫妇,向其勒索人民币5万元。同年12月27日晚,张安辉到顾某养猪场拿钱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另查明,张安辉在案发后主动赔偿了顾某被损轿车经济损失2000元。顾某夫妇对张安辉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安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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