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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额速裁第一案在丰台法院落槌
发布时间:2011-05-20 17:36:16


被告代理人签订《小额速裁程序告知确认书》
     光明网讯(通讯员 魏文杰 雪洁)   5月20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丰台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于当天立案、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北京法院系统审结的第一起小额速裁案件。

    经立案审查,该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小额速裁的条件。立案后,经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均自愿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并在办案人员见证下签订了《小额速裁程序告知确认书》。之后,法院当即开庭,并当庭做出判决。

    双方拿到判决后,均表示接受一审终审,不提起上诉。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对小额速裁程序的快捷、方便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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