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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付抚养费8万元 狠心母亲拿钱弃子被诉
发布时间:2011-05-24 15:27: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闻海鹏 李克岳)   父母离异后,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一次性向母亲给付了抚养费。但是其母收到抚养费后,竟然将孩子弃之不管。无奈之下,父亲起诉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日前,北京市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张先生与孙女士于2010年10月18日经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女张雪(化名)归孙女士抚养,张先生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万元。张先生与孙女士离婚后,张先生于2010年9月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8万元。

    张先生称,孙女士收取了8万元抚养费后,就把孩子送到了张先生家里,自此再也没有来接过孩子,打她的电话也不接,孩子的换洗的衣服孙女士也不送过来,对孩子不管不顾。因此,可以断定孙女士当初要孩子的意思就是为了骗取孩子的抚养费。遂张先生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由自己抚养,变更抚养权后,能够保证孙女士的正常探望,并且自行抚养,不需要孙女士负担任何抚养费用。

    孙女士称,把孩子放在张先生那,没有去看孩子,是因为自己当时生病了。并表示自己现在已经投资干个体了,把孩子放到张先生那里只是缓缓而已。所以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表示必须要抚养孩子。

    据了解,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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