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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凌晨翻入医院强奸护士未遂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1-05-26 09:47: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泽荣 钟宜华)   凌晨翻入医院找药治脚,发现值班女护士正在睡觉,即产生淫念,实施强奸未遂。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谢琼有期徒刑二年。

    2008年8月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谢琼因脚被碰破,翻墙进入宜丰县某医院找药治脚,在护士值班室发现被害人黄郁在睡觉,即产生淫念,采取暴力手段和言语威胁,逼迫黄郁和其发生性关系,黄郁极力反抗、呼救。医院院长听到叫声赶到值班室,被告人谢琼见状慌忙逃走。经鉴定,黄郁的伤势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琼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属犯罪未遂。被告人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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