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庭上信誓旦旦 法庭外东躲西藏
发布时间:2011-05-30 15:24: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振东)   当事人在诉讼时许下诺言,事后视调解书为儿戏,拒不履行。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教育,成功执结该案。

    在诉讼中,兴林公司主动与利达广告公司达成协议,承诺在2010年7月底前一次付清所欠的广告费及违约金,并承诺如逾期,则再向利达广告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了双方。

    随着还款日期日益临近,主动示好、信誓旦旦的兴林公司却悄然失踪了。泉山法院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启动了能动执行程序,多方找寻被执行人兴林公司。摸清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躲藏之处后,及时对其传唤,向其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及可能对其公司在今后经营过程中的影响。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视法律文书为儿戏的他表示当初开庭时只想草草了事,协议也不过是权宜之计,真是后悔莫及。

    近日,该公司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了利达广告公司。



责任编辑: 张永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