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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机重现机房 非法获利四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1-06-01 14:11: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季锡聪)   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詹云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2010年10月20日至同年11月9日期间,詹云清在位于启东市新安镇电信局东隔壁游戏机房内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14台,并雇佣刘某负责上分服务,以现金换积分的方法供他人进行赌博,非法获利共计41785元。同年11月9日,启东市公安局在该游戏机房当场查获赌博人员10名,收缴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14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云清以营利为目的,在固定场所设置赌博机,供不特定人员参赌,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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