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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民:把“十个始终坚持”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指导纲领
作者:文闻   发布时间:2011-06-08 15:09:29


    6月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湖南高院新进选调人员及转业军人培训班时发表讲话,强调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十个始终坚持”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指导纲领,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康为民指出,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并提出人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十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加强学习,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司法,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严格执法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新要求;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司法改革,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

    康为民强调,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十个始终坚持”作为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纲领,把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职责、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以及最高法院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好、落实好,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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