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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法庭建设 夯实和谐司法基础
作者:河南省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涛   发布时间:2011-06-08 15:10:30


    当前司法工作中,乡镇基层法庭的作用在和谐司法的大格局中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是构建司法为民网络体系的主要基点。在基层法院工作中,抓住了基层人民法庭,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重心,法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整体工作。作为基层法院领导者,对此必须有清晰的认识,在安排部署整体工作时切实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的工作原则,全方位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优势作用,用一流的基层法庭筑牢和谐司法前沿防线。唐河辖区人口众多,且农业人口比例高,处于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紧密的前沿阵地的基层法庭,不仅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承担着更重的任务,同时也是展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直接窗口,抓好法庭工作,对全院工作的良好开展和司法为民水平的整体提升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实际作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现下设城区、张店、湖阳、昝岗、毕店、大河屯、桐寨铺7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2009年以来,唐河法院对基层法庭的建设日益重视,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基层法庭软硬件都得到较大改善和提升,而基层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发展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软硬件保障奠一流法庭基础

    辖区七个基层法庭现有工作人员39名,平均年龄29.5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本科文化程度的达93%。城区中心法庭是我院最大的基层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1人,辖城郊、源潭、古城3个乡镇及文峰、滨河2个办事处,年均受案300多件;其他6个法庭平均每个法庭管辖2—3个乡镇,配备工作人员4—5人,年均受案150件左右。

    在“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这一工作原则的指导下,2009年以来,院里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都注重向基层法庭倾斜,并积极与各法庭辖区乡镇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为法庭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目前城区法庭、湖阳法庭、大河屯法庭、桐寨铺法庭、昝岗法庭都新建了办公楼并投入使用,毕店法庭办公楼也于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新建的各中心法庭建筑面积均在600平方米以上,都设立了适应法庭工作需要的审判、办公、生活场所,完善了相应的配套设施。同时,院党组在经费极端紧张的情况下,还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保证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投入,为每个法庭都配备了办案用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使每个法庭都成为人员、物质装备相对齐全、设施配套的标准化审判法庭。

创新理念,加强管理,规范化司法显一流法庭水准

    司法规范化程度的提升是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建设一流基层法庭的重要着力点。结合唐河实际情况,我院将提高规范化司法水平的贯彻落实分解成三个要点:

    一是人员配置的规范化。一方面坚持把“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懂管理”作为选拔人民法庭庭长应具备的必要条件,把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乐于到艰苦环境磨炼的高素质法官选派到法庭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面,注重把法庭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新进法院人员全部先充实到法庭工作。今年4月份,院党组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对全院内设机构进行缺位补充和部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经过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组织考核等一系列工作,7名在法庭工作优秀干警,被提拔到法院中层领导岗位。

    二是以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扎实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作风的转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教育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十禁止”等规定,提高干警的自律意识、危机意识、廉洁意识,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通过设立“法律书柜”、“以会代培”、发布指导案例、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帮助法庭干警提高法律理论水平;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办案竞赛活动、“法官教法官”活动、“新老法官结对办案”活动,促进法庭干警业务实践水平的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的提升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最佳助力。

    三是法庭各项制度的规范化。由于基层法庭远离法院机关,规范化的制度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先后制定了《制度化岗位管理规定》、《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二卡五项机制”,实施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二卡”即收结案登记卡、审限监督卡。“五项机制”为流程监控制、排期开庭制、督办警示制、案件质量评查制和月通报制等,进一步强化法庭的规范化管理。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树一流法庭形象

    基层法庭的设立是人民司法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司法为民原则的重要落脚点。对此,我们秉承“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这一基本要求,借助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这一优势,借助法庭平台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便民、利民、护民上下足功夫,用一系列的措施展现一流法庭的良好形象,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整体满意度。

    在司法便民上做足文章。在司法便民方面,我们不断创新理念,及时结合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开办“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法庭,最大限度服务群众。2009年以来,7个法庭利用假日审理案件900余件,为工作日不便到庭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在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设置巡回审判点24个,共巡回审理、调解各类纠纷2131件,巡回办案的比例超过90%,减轻了当事人诉讼的奔波劳苦,也使数万群众受到了鲜活的普法教育。通过法庭干警深入基层,采取多种便民措施服务群众,树立起一流法官形象、法庭形象、法院形象。

    “十件实事”察民心顺民意。2009年以来,结合上级法院要求、本院司法工作实际情况和辖区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我们每一年度都选定公布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并严格贯彻落实,如法庭导诉服务、司法救助、委托调解、诉讼风险提示、法官回访当事人等。由于亲近群众的优势,七个基层法庭在十件实事的制定和落实过程中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2009年以来,7个法庭均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最大限度方便辖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事务。对37起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3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41案53名当事人发放食宿资助费用2000多元。真正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

扎根基层,和谐司法,优质高效服务创一流工作成绩

    基层法庭是法院司法工作的最前沿,离群众最近,更了解群众所需,更方便做群众工作,也更易取得和谐司法的良好效果。基于此,在各项司法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都注意重心下移,在基层法庭的平台上多下功夫,让各项工作、措施都扎根于基层,以法庭为基线构建和谐司法整体网络,在法庭工作中争创一流成绩。

    大调解格局凸显和谐司法成果。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及法庭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始终把大调解网络的建立健全和大调解原则的贯彻落实作为法庭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积极推行立案预登记委托调解。2009年至今,基层法庭共对1307起简单民事纠纷在作立案预登记后,委托社会组织调解,使951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解决,实现了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有效衔接;同时在实体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办案原则,近两年来,基层法庭办结的2342件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数2025件。在2009年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中,昝岗、桐寨铺、张店三个中心法庭办结案件全部调解,调解结案率达到100%。是当年全市法院“零判决”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另一方面,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社会法庭建设,将部分矛盾化解的法庭之外。从2009年7月份城郊乡社会法庭成立开始,到2010年11月底,全县共成立了21个社会法庭,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一乡(镇)一庭”的创建目标。截至今年4月份,21个社会法庭共聘请社会法官和法官库成员409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59起。2009年以来,我们的社会法庭工作,多次在省、市法院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释法答疑增强裁决结果认可度促进和谐司法新发展。我们要求,无论是以判决方式或是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都要进行释法答疑,说明证据如何采信、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如何适用,使当事人尤其是败诉当事人明明白白,对于当事人仍有异议的,由庭长、副庭长再次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答疑,进而服判息诉,减少涉诉信访案件。2009年以来,法庭新办理的案件,没有引发上访、非访情况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截止目前,基层法庭建设工作已获得良好成果,司法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至今年4月份,唐河7个法庭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342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69.2%,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案件的比例达到86.5%,判决案件上诉率不足7%。2009年城区法庭被河南省高院、河南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张店法庭被河南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桐寨铺法庭被河南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湖阳法庭、昝岗法庭被南阳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10年桐寨铺法庭、张店法庭被南阳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昝岗法庭被南阳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7个法庭庭长中,先后有4人次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8人次被南阳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或授予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其中桐寨铺法庭女庭长贾钟爽还先后荣获唐河县第三届“十大女杰”、“三八红旗手”等荣誉,14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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