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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枪毙我也不履行” 硬骨头被依法逮捕
发布时间:2011-06-13 17:01: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德成 张华)   在开展反规避专项执行活动中,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把攻克“骨头案”作为工作重点。近日,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被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一起骨头案终于顺利执结。

    郭仁、郭意、郭勇和郭权共同租赁太康县棉花厂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郭权自2003年以来一直侵占郭仁、郭意、郭勇应得到的租赁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三人无奈提起诉讼,太康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郭权停止侵权。按照租赁协议履行义务,郭权不服提起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郭权仍拒绝履行义务,三原告申请执行。太康法院及时向郭权送达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并多次张贴执行公告,但是郭权拒绝配合,多次将传票和执行公告撕毁。在批评教育无任何效果的情况下,太康法院于今年5月6日对郭权实施司法拘留。

    郭权被拘留后,态度依然蛮横,并且扬言“枪毙我我也不会履行判决义务”。太康法院执行局于5月9日强制执行时,郭权之妻纠集十多名闲杂人员围攻辱骂执行法官,郭权的父亲及女儿也分别依仗年龄,极力阻挠执行,致使执行失败。

    太康法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郭权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于是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太康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及时侦查、及时报捕,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审查,很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执行干警经过6月7日至9日的三天集中强制执行,终于将该案件执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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