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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公楼卖百姓 未按时交房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1-06-14 17:17: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琳琳)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受理了46户买房人诉北京中天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北京中天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买房人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土地用途为科研,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该商品房的用途为科研办公楼”,但是已起诉的买房人购房后都是为了居住。后销售的房屋因种种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故买卖双方之间产生纠纷。

    购房人起诉称:原、被告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销售的中天创业园科研办公楼的房屋,原告已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故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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