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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宣传购买设备 货到发现上当起诉退款
发布时间:2012-01-12 11:26: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宏)   陈先生根据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宣传材料购买了其中的一款设备,但是收到货物后发现该设备属“三无”产品,无法正常生产。陈先生与其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将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货款。

    原告陈先生诉称, 2011年3月21日,陈先生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购买其自称是该公司的专有技术设备。陈先生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宣传材料选定了一台型号为SZY450-F的双色印刷制袋联合一体机,并向该公司支付了价款22500元。2011年3月29日,陈先生收到该公司发过来的设备。但是,陈先生发现该设备无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厂名及厂址,至今无法知道该设备的型号及技术质量标准。在使用过程中,陈先生发现该设备与该公司宣传资料上描述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制袋宽度小于或者等于50厘米)不一样,且根本无法正常生产。陈先生使用该制袋制出的印刷袋最大宽度只有20厘米,空白袋最大宽度为40厘米。该制袋机的最主要部件刀具无法正常工作,且极易损坏,制出的产品三分之一不合格。

    原告陈先生认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三无”产品,并对该产品作不实宣传,这种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陈先生多次与该公司交涉,但该公司拒不解决,故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退回货款22500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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